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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户口迁移

更新时间:22-04-08

市内户口迁移(集体户-在职员工):

办理条件:

1.员工社保需在深圳南油外服大盘缴纳3个月以上。

2.家庭所有成员在深圳无房产。

所需材料:

1.以下为员工提供:

1)     所有迁入人均需提供身高、血型、移动电话、邮箱地址。

2)     所有迁入人的户口卡原件(如果原为代管户且无单独户口页,需要提供户籍证明原件)。

3)     已婚人士提供:结婚证复印件(1-3页)。

4)     离婚人士提供,另需提供:离婚证复印件(1-3页)、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复印件。如丧偶,提供死亡证明材料复印件。

5)     随迁子女提供:原户口属于集体户或户口本上无法体现父母子女关系的,另需提交出生证复印件;属收养的,提供收养登记证。

6)     随迁配偶户口管理费360/年、随迁子女户口管理费300/年。

2.以下我司提供给予雇员签署:

1)     集体户口挂靠协议(含“计划生育责任书”,协议使用电子签形式签订)。

 

深圳南油外服集体户服务专线:0755-82938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