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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存款利率统一上调至1.50%

更新时间:16-02-19

  2月17日,央行官网发出了由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简称《通知》),自2月21日起,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现行按照归集时间执行活期和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

  据《通知》显示,此前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按照归集时间区分利率档次,当年归集和上年结转的分别按活期存款和三个月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计息,目前分别为0.35%和1.10%。此次调整后,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将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目前为1.50%。
  也就是说,如果是当年发放的公积金,以前只能按照0.35%的活期利率来计算,如果是上年结转的公积金,以前按照三个月定期存款基准利率(目前是1.10%)计息,新政实施之后,所有公积金账户余额均按照1.5%来计算,职工当年缴存的公积金收益率提高了4倍多,上年转结的公积金余额收益率则提高了近40%。
  官网链接:http://www.szzfgjj.com/xxgk/gzdt/201602/t20160218_3464873.htm